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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市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(合防〔2022〕10号)
来源 :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 时间 :2022-04-07 浏览量:4895

合肥市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

合防〔2022〕10号


     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“四方”责任 ,筑牢筑密疫情防控网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      一、学校、工地 、住院病区等人员密集场所,要严格落实封闭管理 ,规范设置留观点,安排专业人员协助值守,发现行程码带“星号”等异常情况 ,不能“一拒了之”,要及时与属地疾控部门或12345热线联系,第一时间妥善做好安置 。对落实主体责任不严不实,封闭管理存在漏洞,并造成后果的,将追究法定代表人和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。

      二、各县(市 、区)、开发区核酸检测样本转运、采检匹配专班,要科学化、实体化、高效化运作,并根据各检测机构检测能力 ,实时调度、科学调配,确保采样点样本及时转运,2小时内送达实验室。

      三、全市所有第三方检测机构要规范实验室检测流程,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,加快检测进度  ,提高检测质量,确保6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 。对检测质量不高 、速度太慢、操作不规范的检测机构,要及时“黄牌警告” ,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撤销资质。

       四、邮政快递企业要切实抓好从业人员管理,加密核酸检测频次 ,落实一周两检 ,建立可追溯可倒查的员工信息管理体系。邮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,落实扁平化管理,压实企业主体责任,对落实快递员防疫措施不到位的快递公司,依法采取暂停营业等措施。

      五、广大市民和来(返)肥人员,要本着对自己负责、对他人负责的原则,增强防护意识 ,当好自我健康的“第一责任人” , 自觉遵守各项防控要求,服从防疫管理 ,携手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。对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,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,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


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

2022年4月4日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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