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“五一”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合防[2022]29号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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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“五一”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合防[2022]29号
来源 :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 时间:2022-04-29 浏览量:5776
关于做好“五一”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

合防[2022]29号


鉴于我市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阶段 ,为保障市民度过一个安全有序祥和的假期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全市各级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“五一”不休假 。同时 ,要加强假期值班值守力量 ,严格工作纪律,待疫情稳定后 ,相关人员可视情调休。

二 、倡导市民非必要不离肥 ,自觉做到不聚集、不聚餐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如有确需离肥者 ,要严格按程序报批 ,谁批准谁负责。

三、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正常放假,烦请家长和孩子非必要不离肥、不聚集。校领导和教职工要带头留肥过节。

四 、建议所有在肥高校“五一”不放假,可延至暑假补休。如有高校放假的和教职工确需离肥的,须按规定程序报批,谁批准谁负责 。

五、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敏感地区来(返)肥人员,要实行集中健康观察。对于来(返)肥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况,可继续通过12345热线报备 ,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就医购药。低风险地区来(返)肥人员凭“两码”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,并进行免费核酸采样,无须等检测结果出来即通行。

六 、为有助于疫情防控 ,所有公共性活动场所、经营性场所严格落实扫场所码、“两码联查”、戴口罩,旅游景点 、电影院 、游泳馆、健身房 、网吧等自行决定是否营业,如营业必须严格实行“预约、限流、错峰”等各项防控措施 ,如有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,将责令其停业整改。

 

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

2022年4月28日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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